汇添富基金“擦边爽文”惊现自媒体 若为广告文案则涉嫌虚假广告

3月13日,汇添富基金联合上海地产集团发行了一个REITs基金,询价结果显示,网上询价倍数高达180.74倍,创2023年以来公募REITs市场新高。若本次发售成功,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3.62亿元。

基金的底层资产虹桥璟智项目和江月路项目,均是上海地产集团旗下的优质租赁住房 “标杆项目”。虹桥璟智项目位于上海市虹桥核心商务区,作为上海市首批 Rr4 租赁用地项目,还荣获 “上海市优秀保障性住房奖”。这不仅标志着上海市租赁住房在资本市场创新之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更为广大投资者开辟了参与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的全新渠道。

这本是一只普通的公募REITs产品,但一个名“挖掘机007”的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文章,以近乎疯狂的语调为此鼓掌欢呼引发市场关注

近乎疯狂的吹捧

文章标题为《改写历史!公募基金最牛掌舵人李文,带领汇添富铸就金融霸业!》,吸引了大众的眼球。内文中,多处出现激情彭拜的言词。

比如,文章说,“如此耀眼的数据,仿佛是汇添富向市场宣告其王者地位的响亮号角,这一伟大成就的取得,离不开汇添富基金公司董事长李文的英明领导。”

文中多处可到十分夸张的宣传语调,“在中国的金融投资版图中,汇添富基金公司宛如一座巍峨耸立的金融灯塔,以其无与伦比的实力与斐然成就,照亮了整个公募基金领域前行的道路;而这一切辉煌成就的背后,离不开一位卓越非凡的掌舵人 —— 汇添富基金公司董事长李文博士。他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果敢无畏的决策魄力,当之无愧地成为公募圈最牛董事长,带领汇添富一路披荆斩棘,铸就了如今令人瞩目的金融霸业。”

“擦边”文案多处用词涉嫌违规

根据公募基金市场销售的相关规定,该文案内容存在明显的夸大宣传、误导性陈述及违反金融广告合规要求的情形,不知道汇添富基金公司方面是否知情。

1违反广告法禁止绝对化用语规定

在原文中,"公募基金最牛掌舵人李文","铸就金融霸业","超凡实力","逆天","重磅炸弹","无坚不摧的金融战舰","王者地位","绝对王者","璀璨明珠"等均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即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构成绝对化宣传,易误导投资者认为汇添富及其产品具有市场唯一性或不可超越性。

2隐瞒风险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预测基金业绩或夸大宣传。

文章处处鼓吹乐观因素,对风险披露明显缺失,未提及REITs产品的潜在风险(如市场波动、流动性风险、租金收益不确定性等)。

3有诱导投资决策之嫌

在原文表述中,作者表示,"连续发行两单公募REITs产品,高频且高质量发行节奏无人能及","每一次新动作都能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和模仿"。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基金宣传材料应避免片面选取特定时段或案例进行宣传,需全面反映产品特性。否则,存在诱导投资决策之嫌。

基金公司宣传文案底线:不能触犯虚假广告罪

截至本文发表之前的几个小时,该文章已经被公众号作者删除。但对于这篇自媒体上的文章,无论是汇添富基金投放的宣传文案,还是纯粹是自媒体的自发行为,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司均应出面澄清,消除对投资者的误导性影响。这一事件也对基金公司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金公司不能以“不知情”为由,任由“擦边”文案在互联网平台中广为流传,在停留多天、引起众多浏览量后再悄悄删除了事。

对于广告宣传,刑法中有明确的禁止行为,严重的虚假宣传可能触犯虚假广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作为老牌基金公司,汇添富基金的一举一动都受到市场的密切关注,希望公司能够合规运营,而汇添富基金的品牌营销团队,也要引以为戒,不能触碰宣传的红线。

粤ICP备13024068号